Wednesday, July 06, 2005

遇人不淑之延續篇

知道你終於都擺脫了他﹐真的為你高興。但為甚麼你還是要跟他的家族扯上關係呢? 甩掉了弟弟﹐又找上了大哥。當然他的外表是很吸引的 (我不否認我也曾經一度鐘情於他)﹐但比起小弟﹐他的體力差遠了﹐又唔擔得又唔抬得。最要緊的是﹐他們是同一家族而出﹐你受他們的折磨還不夠麼? 唉...大抵﹐這不能算是遇人不淑﹐因為是你自己自投羅網呀。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