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August 01, 2005

做俾人睇?(轉貼)

做俾人睇?

多謝米米的分享﹐真的﹐有多少事情, 我是為了"達到某些人的期望﹐深怕別人跌眼鏡﹐而勉強自己去做"呢? 又有多少事情﹐是真正為神而做呢? 討好別人﹐我想是沒有問題的﹐真的﹐為了親愛的﹐原來可以去到任何地方都會記得帶些小禮物回來,無論幾熱都會開爐焗蛋糕。但如果只為討好別人﹐而忘了神...

好喜歡這一句: 「因為你應該知道,到了最後,這只是你和上帝之間的事,根本不是你和他們之間的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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