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March 30, 2006

旅途小發現之二

7) 四個女仔旅行﹐還是住兩間房好。一間family room, 地方是夠﹐但早晚輪洗手間實在太花時間了。一整天在外﹐早晚都要洗澡。時間就是金錢﹐下次寧願付多一點點﹐可以多睡片刻。

8) 這點AB子﹐靚靚可能會不同意﹐今次發現原來自己幾挨得﹐訓得三﹐四個鐘照樣可以六點幾起身﹐腳痛到死都照樣健步如飛﹐食gelato 當午餐。唯一大忌係唔凍得﹐一凍即死﹐好似在香港﹐上海﹐東京的時候就是冷親惹的。

9) 要多帶一對contact lenses 做後備。

10) 帶護照影印本外出﹐正本放在房間的保險箱。帶copy 其實是方便買野攪退稅。

11) 感覺上歐洲的機場保安比花旗嚴。Heathrow 要起機30 -40 分鐘前才宣報上機閘口號碼﹐到閘後還要等到最後一分鐘才可以入閘口的候機室。FCO 未check in 已經要check passport 同ticket。但裡面有很多duty free shops, 又要攪退稅﹐還是早到機場最好。

(待續...)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